跳转到主要内容

-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往返 · 在证据和良知之间反复度量规范、事实、证据、良知、人权、正义

完善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权利保障

注重人权保护是当今世界各国立法所关注的重大课题,也是一个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标志。刑事诉讼法是保证准确惩罚犯罪、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法律之一。我国为顺应社会民主文明发展趋势及国际人权的保护,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将被害人的诉讼地位由一般诉讼参与人提高为当事人,加强了对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护。但是目前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权利保障制度仍有亟需完善之处。笔者试述一二:
一、关于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提出申诉以及直接起诉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被害人不服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为切实保障被害人法律所赋予的上述权利,笔者建议:

阅读更多

合同诈骗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刑法所列举的六种情形,1、虚构单位名义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即虚假主体;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即虚假担保;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即以履行小额合同引诱诈骗;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款、贷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即携款逃匿诈骗;5、其他方法诈骗。侵害的客体是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主体是一般主体。以上几方面争议较少。

阅读更多

论正当防卫的适用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的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规定,正当防卫制度不仅体现了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司法路线,而且也体现了对合法利益的保护精神;不仅有利于鼓励和保护公民与不法侵害作斗争的积极性与自觉性,而且有利于树立和培养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否则会造成新的不法侵害。因此,实施正当防卫也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一)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

阅读更多

受贿后徇私舞弊原则上应当数罪并罚

在因徇私而渎职的犯罪中,往往存在受贿等相关情节,对此在处罚上存在一罪与数罪之争。如何确立具有这些情节之犯罪的处罚原则,是司法实践中十分重要的问题。作者认为受贿后徇私舞弊原则上应当数罪并罚。
渎职罪中,相当多的罪名牵涉到情节加重犯、牵连犯等情形,认定中存在相当困难,有必要加以研究。
如何区别徇私舞弊中的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因徇私舞弊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的,构成情节加重犯。

阅读更多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兼顾效率与公平

刑事诉讼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由司法机关收集或由当事人、证人、辩护人等依法收集或由当事人、证人、辩护人等依法提出的具有法定表现形式并能证明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刑事证据应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方面的特征。所谓合法性是指证据具备法定形式,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运用。不具备合法性的证据,即为刑事非法证据。

阅读更多

工匠精神    追求卓越专注、专业、精益求精

律师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