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要:
当前我国逮捕制度存在许多问题,诸如逮捕条件模糊不明、逮捕目的异化、检察院逮捕决定权的滥用问题、逮捕羁押一体不分等等,这些制度上的缺陷导致了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错捕滥捕、超期羁押等不正常现象。这严重地损害了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不利于人权保护。2012年3月14日颁布的新刑事诉讼法在逮捕制度方面修改和增加了一些规定,这些规定的问题主要在于逮捕条件仍然模糊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有待细化两方面,其中尤以后者为重。通过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细化,构建我国完善的羁押审查机制,将推动我国逮捕羁押制度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逮捕与羁押分离的阶段。
以下正文:
当前我国逮捕制度存在许多问题,诸如逮捕条件模糊不明、逮捕目的异化、检察院逮捕决定权的滥用问题、逮捕羁押一体不分等等,这些制度上的缺陷导致了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错捕滥捕、超期羁押等不正常现象。这严重地损害了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不利于人权保护。2012年3月14日颁布的新刑事诉讼法在逮捕制度方面修改和增加了一些规定,这些规定的问题主要在于逮捕条件仍然模糊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有待细化两方面,其中尤以后者为重。通过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细化,构建我国完善的羁押审查机制,将推动我国逮捕羁押制度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逮捕与羁押分离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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