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刑关怀”是从医学上的“临终关怀”一词借鉴而来,是指社会和政府对即将执行死刑的犯人给予必要的人道主义关怀。它包括如下三方面内容:1.死刑犯临刑前,应给予必要的心理矫治和法律救济;2.死刑犯临刑前,应该安乐、祥和地死去,而不应挣扎着痛苦地死去;3.施行“临刑关怀”的目的,不是同情死刑犯,而是同情“人之死”,以达到社会教化的目的。
那么,具体而言,应该如何对死刑犯施行“临刑关怀”呢?笔者认为,首先应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在试行一段时间后,再上升为法律。这些制度应该包括如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那么,具体而言,应该如何对死刑犯施行“临刑关怀”呢?笔者认为,首先应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在试行一段时间后,再上升为法律。这些制度应该包括如下四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