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通过对最近的热点新闻“副教授换妻”事件的探讨分析,引出对我国《刑法》规定的聚众淫乱罪的存废问题的思考。此罪在法理上存在着刑事立法者价值衡量观的失衡、道德干预的过度以及对性自由权的不正当侵犯三大缺憾,必须对之加以完善。
【关键词】聚众淫乱罪 法理缺陷 立法完善 司法完善
近十几年来几乎处于半废置状态的聚众淫乱罪,因为最近轰动全国的“副教授换妻案”而又重新被聚焦于公众眼下。这起案件的主角马尧海——南京某工业大学副教授,与另外20多名参与换偶活动的男女被指控犯有聚众淫乱罪而被提交秦淮区法院进行审理。目前案件审判结果尚不得而知,但对于此案件的争议早已是沸沸扬扬。
【关键词】聚众淫乱罪 法理缺陷 立法完善 司法完善
近十几年来几乎处于半废置状态的聚众淫乱罪,因为最近轰动全国的“副教授换妻案”而又重新被聚焦于公众眼下。这起案件的主角马尧海——南京某工业大学副教授,与另外20多名参与换偶活动的男女被指控犯有聚众淫乱罪而被提交秦淮区法院进行审理。目前案件审判结果尚不得而知,但对于此案件的争议早已是沸沸扬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