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往返 · 在证据和良知之间反复度量规范、事实、证据、良知、人权、正义

刑拘时已刑满应如何数罪并罚

被告人顾某因犯寻衅滋事罪,2001年8月15日被灌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刑期自2001年6月21日起至2002年4月20日止。被告人顾某在灌南县看守所服刑期间,多次采取殴打、体罚被监管人员邵某和孙某,分别致邵某指甲感染化脓,孙某轻微伤。2002年4月14日,被告人顾某再次殴打、体罚孙某时,孙某因不堪忍受其殴打、体罚而吞食硬币自杀未遂。2002年4月20日,被告人顾某刑满释放当日,又因涉嫌破坏监管秩序罪被刑事拘留。

阅读更多

影响自诉案件审判方式改革的几个因素

近年来,刑事普通程序审判方式改革成效显著,但自诉案件审判方式改革发展相对滞后。表现为庭审次数多、调查取证多、审理周期长、上诉率高等。审判方式改革所希冀的高效率,在相当一部分自诉案件审理中未能实现。分析原因,除客观因素外,下列因素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阅读更多

普通程序简易审的若干问题

一、普通程序简易审的性质和功能
普通程序简易审是在合理利用司法资源的大背景下产生的。环顾世界各国,合理利用司法资源的措施主要有三种:第一,起诉裁量权。第二,认罪程序(包括辩诉交易或快速审理程序)。第三,简易程序。大陆法系国家主要利用起诉裁量权的方式迅速处理案件(1997年德国利用起诉裁量权处理的案件占到所有案件的87.7%),英美法系国家主要利用辩诉交易来处理案件(用辩诉交易处理的案件在英国和美国占到90%以上)。如何合理利用这些措施使司法资源合理配置是各国都普遍关心的问题,但是由于法律文化和传统的不同,两大法系在具体做法上有所差异,具体原因如下:

阅读更多

本案强迫他人卖淫“次数”的认定

案情? 刘某、吴某以介绍工作为幌子,将外省妇女李某骗至某县一夜总会,并安排在附近出租房住下。李某得知所介绍的“工作”是从事卖淫活动时,坚决不从。刘某、吴某便采取语言威胁、搜去现金、扣押身份证、派人看守等手段强迫李某在夜总会内卖淫。
2001年4月1日晚,刘某、吴某将嫖客舒某介绍给李某,并强迫李某卖淫。因李某执意不从,该次卖淫未成。同年4月2日晚,刘某、吴某再次采取强迫方法,逼迫李某卖淫,李某又以嫖客不要为借口卖淫未成。4月3日、4月4日,刘某、吴某又以同样的手段逼迫李某卖淫,并获利2400元。

阅读更多

认定单位犯罪需注意的若干问题

根据刑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可以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但该条规定,几乎虚化得不成其为单位犯罪的概念。为此,对刑法未明确规定的单位犯罪主体的认定等问题,谈谈如下浅见:
 一、单位犯罪的主体结构

阅读更多

聚众斗殴犯罪不存在未遂

笔者认为,聚众斗殴罪属于行为犯。所谓行为犯,是指以实施一定的侵害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或既遂标志的犯罪形态。根据刑法条文要义,聚众斗殴罪不以发生实际的危害后果作为构成犯罪要件。行为人只要实行了斗殴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据此,可以认为,聚众斗殴罪中的斗殴行为既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也是既遂的标志,只要斗殴行为实际发生,即可认为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齐备,本罪不存在未遂状态。斗殴行为是本罪的目的行为。因此,只有双方开始实施斗殴的行为,才能被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一旦双方实际发生斗殴,犯罪即为既遂。因此,只要双方已经着手实施斗殴行为,犯罪即为既遂,而在斗殴前的所有行为均为预备行为。

阅读更多

工匠精神    追求卓越专注、专业、精益求精

律师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