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 Research on criminal defense

Constantly go back and forth between norms and facts · repeatedly measure between evidence and conscienceNorms, facts, evidence, conscience, human rights, justice

家庭教育与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犯罪问题一直以来为全社会所关注,预防未成年犯罪作为一个重要课题更被广大从事教育和法律事业的人所研究。近几年,我在从事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审理中,通过调查、走访、与未成年被告人谈心中,深刻地感受到,从他们身上或多或少地能够看到家庭教育的失误以及家庭本身存在的问题给他们带来的危害。
《三字经》里说: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家庭是未成年人一生中经历的第一个场所、面临的第一所学校,父母则是他们所遇见的第一位老师。家庭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良的家庭环境,会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后果,对未成年人不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原发性的影响。

Continue Reading

浅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明确指出:“人民法院的判决”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是指被执行人隐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Continue Reading

所有权之外的权益能否成为盗窃罪客体

我国现行主流刑法理论关于盗窃罪构成要件明确指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行为;从盗窃罪侵犯的客体看,盗窃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以下简称所有权说),这是法学界和司法机关的通说。但笔者认为现行的所有权说在理论上还存在不少缺陷,它将所有权之外的其他权益或财产利益排除在外,这不符合刑事立法精神与刑事司法实践。
一、所有权说存在的缺陷
关于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物的所有权的缺陷,可以从下列案例评析中窥见豹斑。

Continue Reading

关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有关问题的探讨

近几年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中,以销售侵权复制品行为最具典型性。一方面其销售规模、数量令人震惊,很多为影响全省、左右盗版市场的大案件,另一方面却由于查不清其违法所得数额,以此罪名受到处罚者寥寥无几。相关司法解释涉及到出版、复制、发行等环节,独独对销售环节未作规定,造成实践中对销售侵权者无定罪依据。而此类案件多案发于销售、流通环节,对销售侵权者的疏于刑罚,无疑是对销售环节侵权行为的放纵,使得盗版侵权者有机可乘,势必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空洞。现笔者就刑法第218条在司法实践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谈谈个人粗浅的看法。
一、意义深远——新刑法对突出私权保护的立法探索

Continue Reading

由欧典地板谈OEM的刑法规制

[内容摘要]:OEM商业运作模式,在国外是一种成熟的商业运作模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育成熟,该商业运作模式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已逐步成为一种普遍、客观存在的现象。在2001年商标法修订以后,该模式又可能因为违反行政法规而走向反向假冒他人商标的歧途。有鉴于此,本文从欧典地板采用的OEM商业运作模式为切入点,对反向假冒行为的特征及其社会危害性进行了分析,同时认为刑法未将反向假冒商标行为的纳入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构成要件中,这是由于立法的滞后性所致。在此基础上,本文还对反向假冒行为应予以犯罪化的理由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

Continue Reading

Craftman’s Spirit,
Strive for Excellence

Focus, Profession, Perfection

Professional Artic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