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案件逮捕权提到上一级检察院,无疑能显著增强对自侦部门的监督和制,但是这项改革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存在诸多的问题,如有违级别管辖的诉讼原理,错案赔偿责任方面难以界定、缺少异议沟通机制等诸多方面,应该说,制度改革的初衷是好的,笔者就试着从法理入手,并结合司法实践,探讨如何对出现的弊端进行必要的规制,使原本良好的改革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1、有违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关于级别管辖的诉讼原理,致使诉讼关系发生混乱。
1、有违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关于级别管辖的诉讼原理,致使诉讼关系发生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