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犯罪就有刑罚,有刑罚就有执行。刑罚执行是刑事立法与司法活动的最终结果,也是刑罚运作和实现的重要环节。刑罚效益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刑的质量。时代的迅猛发展对传统的刑罚执行模式提出了强烈的挑战,现代的监狱不但是监禁囚犯的场所,而且也是矫治罪犯,促使犯人再社会化的机构。因此,我国的司法机关和行刑机关受西方行刑社会化理念的影响和启迪,进行了行刑社会化方式的试点工作,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目前就总体而言,行刑工作中的社会化程度还处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上,影响了刑罚效益的整体发挥,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一、我国行刑社会化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行刑社会化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