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要案情:
1998年至2005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张山(化名)在某市担任劳动局局长,与中国通海计算机公司(下称通海公司)建立起了长期的业务采购关系,在经济交往中,为该公司谋取了利益。同时期,张山私人投资证券30万元。2005年3月,张山为儿子购房需现金一事,以借款为名经通海公司郑林之手从通海公司拿取20万元,用于其子购房。2006年,张山从家属处得知自己被有关机关调查后,即赶往通海公司给该公司打了20万元的借条。张山向通海公司所借的20万元至今未还。在查处张山过程中其证券又同时被其他机关冻结。
二、分歧意见:
1998年至2005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张山(化名)在某市担任劳动局局长,与中国通海计算机公司(下称通海公司)建立起了长期的业务采购关系,在经济交往中,为该公司谋取了利益。同时期,张山私人投资证券30万元。2005年3月,张山为儿子购房需现金一事,以借款为名经通海公司郑林之手从通海公司拿取20万元,用于其子购房。2006年,张山从家属处得知自己被有关机关调查后,即赶往通海公司给该公司打了20万元的借条。张山向通海公司所借的20万元至今未还。在查处张山过程中其证券又同时被其他机关冻结。
二、分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