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犯罪,是被告人利用自己的身份和职权侵犯国有财产的犯罪。而以合法借款的方式变相挪用公款是挪用公款罪的常见手段,是案发后行为人企图逃避法律制裁所经常使用的借口。因此,正确区分挪用公款与借用公款的界限,对于准确认定并依法惩治挪用公款犯罪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如何理解刑法中的免予刑事处罚
免予处罚
结果加重犯基本理论研究
[摘要]:通常认为,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了符合某种具体犯罪构成 的行为,由于发生了超过基本构成结果的更为严重的结果,而刑法对该重结果规定了更重的法定刑的犯罪形态。作为大陆法系立法的产物或法律制度的结果加重犯在立法和学说史上,经历了有“结果责任向意思责任”的转化。在结果加重犯的研究上,以危险性说的理论取代过失说,以便有效地打击结果加重犯。至今,在德、日,危险性说的理论是认识结果加重犯本质的有力学说。
[关键词]:结果加重犯;危险性理论;罪过形式;因果关系
一、结果加重犯概述
(一)结果加重犯概念
[关键词]:结果加重犯;危险性理论;罪过形式;因果关系
一、结果加重犯概述
(一)结果加重犯概念
试论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内容提要]1996年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以后,对以前的刑事辩护制度作了一定程度上的改变,比如提前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确定控辩双方的平等地位、改变了法官的“先查后审”“先定后审”的不正确做法等。但是,通过几年来的实践,我们发现,除了这些已有的制度不能够得到很好的执行外,还存在会见难、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难等不足,故为了建立、形成一个完整的刑事辩护体系,笔者认为还应当对上述的相关不足等作进一步完善,以与国际标准接轨。
和谐社会视角下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对策
社会和谐包括人自身的和谐,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安定有序。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是其自身的悲哀,也是家庭的不幸,更是和谐社会之痛。没有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就没有家庭的安宁,也就没有社会的稳定。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之一。探索和研究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对策,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教育和挽救失足少年,是庞大的社会工程。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处于“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的核心环节,只有牢牢抓住“以人为本”这个核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和改善少年审判工作,才能从容迎接新形势下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所面临的严峻挑战,进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教育和挽救失足少年,是庞大的社会工程。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处于“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的核心环节,只有牢牢抓住“以人为本”这个核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和改善少年审判工作,才能从容迎接新形势下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所面临的严峻挑战,进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浅析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和审理
法官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审理案件是法官的神圣职责也是法官的本质工作。但是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困难与问题,特别是刑事自诉案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本文就刑事自诉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谈几点粗浅的看法,和大家探讨。笔者认为,可将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与审理分为三个阶段,即立案前的审查阶段、立案后开庭前的审查阶段、开庭审判阶段,易于理解与操作。
一、立案前的审查阶段
自诉案件的立案,因为有关法律规定不够具体,在操作中争议较多。笔者认为,可将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审查分为二个阶段,即立案庭的审查阶段、刑庭的审查阶段。
一、立案前的审查阶段
自诉案件的立案,因为有关法律规定不够具体,在操作中争议较多。笔者认为,可将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审查分为二个阶段,即立案庭的审查阶段、刑庭的审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