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 Research on criminal defense

Constantly go back and forth between norms and facts · repeatedly measure between evidence and conscienceNorms, facts, evidence, conscience, human rights, justice

两则案例:谈我国刑法漏洞之填补

【内容提要】刑法漏洞是导致刑法适用困难的原因之一。刑法漏洞分真正刑法漏洞与非真正刑法漏洞两种。真正刑法漏洞只能通过立法的方式填补,非真正刑法漏洞可通过采用刑法解释的方法进行填补。非真正刑法漏洞主要指刑法规范实际存在,只是概念过于抽象、模糊或存在疑义,需要采用解释方法或价值判断的方法使其明确化、具体化的情形。对于非真正刑法漏洞一般可以通过采用目的性扩张、目的性限缩、当然解释以及合类型性解释等方法进行填补。对于刑罚方面的漏洞,应在刑法框架内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进行填补。非真正刑法漏洞的填补受刑法基本原则的约束。 【关键词】刑法漏洞 目的性扩张 目的性限缩 当然解释 合类型性解释一、问题的提出

Continue Reading

最高院刑事审判案例644号:偷配单位保险柜钥匙秘密取走柜内的资金后,留言表明日后归还的行为仍然构成犯罪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范军,男, 1963年9月10日出生,大专文化,广东省饶平县三饶镇永丰源陶瓷有限公司会计。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5年11月22日被逮捕。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范军犯盗窃罪向饶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范军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辩称其不是盗窃现金,而是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以后连本带利归还,其有投案自首的事实,是初犯,要求从轻处罚。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取得工资款的使用权,不是秘密窃取,应以挪用资金罪处罚;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退清全部赃款,且有自首情节,应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Continue Reading

以4则案例与张明楷教授商榷:“公开盗窃说”是否合理?

【内容提要】近年来,有不少学者主张公开以平和方式取走他人财物的行为成立盗窃罪。持“公开盗窃说”者提出的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的新标准及主要理由都值得商榷。从比较法的角度看,凡是没有规定抢夺罪的国家的刑法,为了不至于形成处罚漏洞一般都承认盗窃可以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行;而规定了抢夺罪的国家的刑法一般都规定盗窃罪只能是秘密窃取。从刑法解释学以及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看,在我国秘密性仍应是盗窃罪的基本特征。贸然改变我国现行的关于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区分标准,会极大地冲击一般民众以及司法人员的传统法律观念,并且会降低公众对刑法的认同感。 【关键词】盗窃罪 抢夺罪 公开盗窃 秘密窃取

Continue Reading

运输毒品罪司法适用争议问题探讨

【内容提要】运输毒品罪的司法适用一直存在较大分歧。本文选择了与运输毒品罪定罪量刑有关的争议问题进行了探讨,包括本罪与相关罪名的界定、犯罪未完成形态的认定、主从犯责任划分、立功的认定及对从宽的把握等。从界定运输的内涵出发,探讨了本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贩卖运输毒品罪的区分主要在于主观目的的不同,是毒品犯罪的堵截性罪名;其既未遂的认定应以毒品进入运输状态为标准;在未归案者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在案犯的责任应当根据在案证据能否证明其地位来划分主从犯责任;对于协助抓获同案犯的问题应从宽认定为立功,其对量刑的影响应考虑罪行本身的轻重等。 【关键词】运输毒品罪 犯罪未遂 立功

Continue Reading

最高院刑事审判案例679号:被告人到案后否认明知是毒品而运输的,如何认定其主观明知

龙正明运输毒品案——被告人到案后否认明知是毒品而运输的,如何认定其主观明知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龙正明,女,1957年10月24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运输毒品罪于2006年6月23日被逮捕。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龙正明犯运输毒品罪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2006年5月15日,被告人龙正明将甲基苯丙胺和海洛因运至云南省昆明市,住宿于昆明市小坝湘昆招待所。

Continue Reading

Craftman’s Spirit,
Strive for Excellence

Focus, Profession, Perfection

Professional Artic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