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裁判要旨】对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潜逃,后又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行为,从自首的实质要件及立法宗旨考量,并遵循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应当认定自首。
案号 一审:(2012)济阳刑初字第146号 二审:(2012)济刑一终字第95号【案情】
公诉机关:山东省济阳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付绍贵、刘文阶、柏光玉、赵爱芹
案号 一审:(2012)济阳刑初字第146号 二审:(2012)济刑一终字第95号【案情】
公诉机关:山东省济阳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付绍贵、刘文阶、柏光玉、赵爱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