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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search on criminal defense

Constantly go back and forth between norms and facts · repeatedly measure between evidence and conscienceNorms, facts, evidence, conscience, human rights, justice

对刑法中“危害行为”之理解

马克思认为:“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就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可见行为之于法律的重要性。而刑法格言“无行为则无犯罪亦无刑罚”,更是揭示了行为在现代刑法中的基础地位。遗憾的是,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对于“危害行为”的研究,却属于理论研究的薄弱地带。问题的根源在于现有刑法理论对于行为概念的层次缺失,导致了”危害行为“与刑法中一般意义的行为、犯罪行为以及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等概念纠缠不清,随之建立的犯罪论体系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诸如不作为犯罪的行为性、狭义共犯人的处罚依据等一系列难以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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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女性犯罪的特点及预防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妇女的政治、社会、经济地位不断提高,大部分女性逐渐摆脱家庭的束缚,越来越广泛的参与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及贪图虚荣的性格等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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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假释审理程序正当化改善

【内容提要】假释制度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而我国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却对此缺乏应有的关注,而且我国的假释程序一直建立在实体优先的基础之上,是一种通过行政决策方式解决假释问题的模式,虽然《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以及201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无疑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假释制度的进一步适用,也是对假释制度的完善做出了规定,但无论是制度设计本身,还是程序运作环节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我国假释制度、审理程序的现状,进而从审理诉讼正当化改善的角度出发,探讨假释程序应该完善的方面以及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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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

未成年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逐渐具备对社会秩序的破坏能力,在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下,成长轨迹容易发生偏差,容易被诱惑、被误导,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据统计,1999-2008年全国法院判处未成年人罪犯总人数65万余人,年均增长率为9.57%。虽然,近三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下降趋势,未成年人罪犯占全部罪犯的比例逐渐减少,但未成年人罪犯总数仍然较高,且未成年人再犯罪案件所占比重较大。除未成年人自身怀有侥幸心理、报复心理和自弃心理,以及来自于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压力等原因外,我国目前的司法形势也是其中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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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刑法解释方法之目的解释

内容摘要:刑法的目的解释方法被认为是“刑法解释方法之冠”,在司法实践中,对维护刑法的正义性价值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刑法目的解释方法中对于目的的确定应考虑刑法的基本原则、内容和功能。虽然刑法的目的性解释方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一解释方法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弹性,因此风险也就更大,所以必须对刑法的目的性解释方法进行限制。限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要考虑刑法文本的明确规定,不能破坏刑法文本的统一性和协调性;要考虑现时的刑事政策,这是法律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必然要求;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刑法的目的性解释与其他几种刑法的解释方法的关系,目的解释方法也受到其他几种刑法解释方法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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