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当事人启动的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重新进行审判的诉讼程序。因为是对案件再次进行审判,所以又叫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我国诉讼中的特殊程序,不是每一个案件的必经程序。确立再审制度,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无论从法学理论的角度还是从司法实践的角度看,现行的再审制度也存在不少缺陷,特别是不加限制的反复再审将使法院两审终审制度名存实亡,法院判决的终局性和权威性无法保障,同时也极易导致权力滥用,不能达到立法设置再审程序所预期的目的。
一、现行审判监督程序存在的弊端
一、现行审判监督程序存在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