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笔者通过对我国刑法关于量刑标准传统主张的剖析,认为以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作为量刑标准是不妥当的,提出应由“责任”和“预防需求的必要”这两个要件决定量刑的标准。
关键词:量刑标准 社会危害性 人身危险性 责任 预防需求的必要
一、我国刑法关于量刑标准的传统主张
我国刑法学界流行的观点是量刑时应当同时考虑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这双重标准。笔者看来,这种观点是否有的放矢和符合责任主义的精神,是大可商榷的。笔者认为,把社会危害性作为量刑时应加以考虑的首要因素并不妥当的理由在于:
关键词:量刑标准 社会危害性 人身危险性 责任 预防需求的必要
一、我国刑法关于量刑标准的传统主张
我国刑法学界流行的观点是量刑时应当同时考虑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这双重标准。笔者看来,这种观点是否有的放矢和符合责任主义的精神,是大可商榷的。笔者认为,把社会危害性作为量刑时应加以考虑的首要因素并不妥当的理由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