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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往返 · 在证据和良知之间反复度量规范、事实、证据、良知、人权、正义

扒窃未遂是否构成盗窃罪

【案情】
2011年6月13日,贾政跟往常一样乘坐公交车伺机扒窃,当看到车上有一个妇女正在闭目休憩时,随即向其靠拢并用手拉开挎包拉链,在用镊子从挎包中夹钱包时被人发现,当场抓获。
【分歧】
2011年2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规定,将刑法第264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至此,扒窃行为被直接纳入刑法处罚范围。对于该案中,扒窃未遂是否构成盗窃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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