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以货币为标准的确认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在日常生活中应用的十分广泛。在司法实践中,时常发生债务人以暴力方式当场抢取欠条的行为,该行为能否认定为抢劫罪,存在较大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抢劫欠条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第一,行为人欠债应当归还,故意使用暴力抢夺的手段,达到不归还的目的,是对他人财产权利的侵犯;第二,行为人虽未当场将他人财物非法转归己有,但其抢走欠条,使被害人可能因无法提供证据而丧失在法律上讨回债务的机会;第三,虽然行为人未当场取得财物,但实际以另一种方式增加了自己的财产,结果与当场抢到财物无异,故应构成抢劫罪。
一种观点认为,抢劫欠条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第一,行为人欠债应当归还,故意使用暴力抢夺的手段,达到不归还的目的,是对他人财产权利的侵犯;第二,行为人虽未当场将他人财物非法转归己有,但其抢走欠条,使被害人可能因无法提供证据而丧失在法律上讨回债务的机会;第三,虽然行为人未当场取得财物,但实际以另一种方式增加了自己的财产,结果与当场抢到财物无异,故应构成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