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0年5月,陈某从朋友蒋某处借款3万元做农副产品生意,后因出现车祸,陈某的生意赔了钱,蒋某多次找陈某催要无果,陈某因经济困难而无法面对蒋某,2011年8月15日中秋佳节,被告人蒋某得知陈某在家中,当晚便同弟弟持铁棍窜至陈某家中,蒋某让开门,陈某的妻子不开,蒋某及弟弟翻墙进入,撞开房门,在未找到陈某的情况下,蒋某持铁棍威胁陈的妻子,索要欠款,并将陈某的农用车开走,并对陈的妻子说:这农用车算7000块钱,这样你们还欠我2.3万元。尔后,驾车离去。案发后,被告人蒋某将农用车退还给了陈某家。
分歧:在处理本案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分歧:在处理本案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