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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往返 · 在证据和良知之间反复度量规范、事实、证据、良知、人权、正义

论辩论权对侦查权的合理制约

一、侦查权制约因由。
刑事侦查权作为国家权力的一种,同样受权力本质的制约,同样遵循权力行使的客观规律。从国家的角度看,侦查权是揭露犯罪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必需的一项国家权力,但对犯罪嫌疑人而言侦查行为将直接妨碍其财产,人身等基本人权的常态行使。犯罪嫌疑人仅仅是有犯罪的可能,依照无罪推定原则应视为无罪,故对其行为进行侦查时,不能忽略对其正当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对侦查权进行制约是现代司法人权保障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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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

[摘 要] 死刑作为一个最严厉的刑种,是随着国家和法的产生所产生的,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变,形成今天的比较完备的制度。我国现行的刑法典正确贯彻了慎用死刑的原则,体现了刑罚制度的进步和发展。长期以来围绕着死刑制度存在着存与废的激烈论争,这种论争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又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我国目前应坚决保留死刑,但应注意严格限制和正确运用。
[关键词] 死刑制度、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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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和电骡下载淫秽物品是否犯罪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色情图片、电影和文章等淫秽物品①在网上呈泛滥之势。为此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以及公安机关的网络扫黄行动,使得中国境内的互联网上淫秽物品一度几近绝迹。然而,以点对点(PEER2PEER)技术为基础的文件共享软件(如中国网民常用的“BT”和“电骡”)推广之后,网络色情又有死灰复燃的苗头,网络扫黄活动遇到了阻碍。有技术专家认为,打击网络BT、电骡传播淫秽物品的最大困难在于网上追查罪行不易,越多人下载,下载的速度便越快,追踪的困难也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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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考试作弊构成犯罪吗

一、有组织考试作弊具有社会危害性
我国是一个考试大国,每年全国举行的各级各类的考试不计其数。考试特别是国家考试作为检验人们学习成绩和选拔人才的一种世界通行的重要方法,现在人无法取代,十分重要。近年来,考试作弊现象充斥考场,有些作弊组织之严密,涉及考生之多令人震惊。考试作弊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它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扰乱了教育秩序、人才培养和选拔的的正常秩序,使通过考试选拔人才和根据成果评价人才失去了应有的意义;破坏了公平竞争、诚信的社会环境。已经到了不彻底解决不行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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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罪的立法研究(上)

[内容提要]: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税收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依法治税,便成为了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经济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偷税犯罪十分突出,愈演愈烈。本文秉着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有效打击、遏制偷税犯罪的目的,从偷税罪立法沿革回顾起,对偷税罪的立法缺欠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同时就刑法关于偷税罪的修改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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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罪的立法研究(下)

三、偷税罪立法完善的建议 (一)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修改建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可以具体修改如下: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偷税数额1万元以上的,单处偷税数额六倍以上十倍以下罚金,或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偷税数额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六倍以上十倍以下罚金,或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偷税数额5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六倍以上十倍以下罚金,或者处7 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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