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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往返 · 在证据和良知之间反复度量规范、事实、证据、良知、人权、正义

浅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概念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5条将刑法第125条第2款修改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增设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买卖危险物质罪。根据本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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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国安置帮教工作体系的思考

[摘要]:我国安置帮教工作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通过制定安置帮教工作法律、法规,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区矫正工作范畴,设立过渡性安置机构,建立前科消灭制度,为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创造条件,构建和完善我国安置帮教工作体系。
[关键词]:安置帮教  社区矫正  工作体系
一、安置帮教工作内涵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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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犯罪中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

我国对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采取的是形式来源分类法,刑法理论中,作为义务大致分为以下几类:(一)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二)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三)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四)法律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
在认定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时,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探讨:
1、先行行为是仅限于违法行为还是也包括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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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推定原则的法律思考

[内容提要]“无罪推定”原则产生于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对保障人权、建全法治,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被世界许多法治强国所确认。作为一项各国普遍承认的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在其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已经越来越多的受到重视和运用。1996年,我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无罪推定等先进的思想,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处理原则,从而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实行“有罪推定”的历史。但是与西方国家的无罪推定原则相比,我国还没有引进沉默权的规定,还不是标准的无罪推定原则。本文试图以无罪推定的概念、渊源和诉讼价值为切入点,分析我国刑事诉讼中确认无罪推定原则的必要性,以及我国贯彻无罪推定原则的现状和措施,以求教于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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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特别累犯否定论

[内容提要]:刑法第356条的规定不是毒品犯罪特别累犯的规定,而是针对毒品犯罪所采取的一种特殊刑事政策措施,是对毒品犯罪从重处罚情节的法律化。立法机关今后修订刑法时,应将前后罪均为毒品犯罪的,明确规定为构成特别累犯。
[关键词]:毒品犯罪;特别累犯;立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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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的庭审认证问题研究

证据是整个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也是诉讼实务中最实际的问题,因为证据同诉讼任务的落实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刑事诉讼中,要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做到准确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不放纵犯罪,不冤枉好人,正确执行刑事法律,关键在证据。只有经过庭审查证属实的证据材料才能作为揭露犯罪,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在案件中采信使用。由此可见,刑事证据的庭审认证活动是庭审活动和诉讼活动的关键环节所在,其关乎案件事实认定与案件质量评判和被告人权利的保护,在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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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匠精神    追求卓越专注、专业、精益求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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