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和特点
谈“着手实行犯罪”的司法认定
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理论,着手实行犯罪体现了主客观的有机统一,具备主观和客观两个基本特征,是认定着手实行犯罪必须坚持的原则。即主观上,行为人实行具体犯罪的意志已经直接支配客观行为并通过后者开始充分表现出来,而不同于在此之前预备犯罪的意志;客观上,行为人已开始直接实行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使刑法所保护的具体权益初步受到危害或面临实际存在的威胁。但由于犯罪行为的复杂性,在司法实践中要正确而具体认定着手实行犯罪,还应结合以下方法进行具体认定。
一、从犯罪行为不同类型的特点上认定
一、从犯罪行为不同类型的特点上认定
毒品犯罪相关问题研讨及建议
被世人称为“幽灵、瘟疫、魔鬼”的毒品,严重危害着人类健康和社会安宁,毒品问题已成为困扰社会的严重问题之一。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对毒品犯罪形态的判定常出现认识不一的情况。下面笔者就贩卖、运输毒品犯罪的既遂与未遂、共同犯罪中的犯罪未遂等犯罪形态作一探讨,并就当前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中所遇问题提出相关建议。笔者对此肤浅见解,供大家商讨,以是请教。
一、 毒品犯罪形态的研讨
1、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
一、 毒品犯罪形态的研讨
1、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
银行工作人员篡改密码提取客户存款行为浅析
近一段时间内,银行工作人员篡改客户密码提取客户存款案件频繁发生,但关于案件性质的认定却存在明显的分歧,有的认定构成贪污罪或侵占罪,有的认定构成诈骗罪、有的认定构成盗窃罪。认定构成贪污罪或侵占罪的理由是篡改客户密码的行为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认定构成盗窃罪、诈骗罪的理由是篡改客户密码的行为是行为人利用与工作有关的方便条件。可见,争议的焦点在于行为人篡改客户密码行为是否利用了职务之便利。
不明知买赃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度限制物权的追及力,以保护交易安全。我国民事法律中对善意取得制度规定得较为简单,只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 试行)第八十九条关于共同共有的规定中指出:“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同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