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受贿犯罪的法定刑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立法者对受贿犯罪危害性质和危害程度的考虑和衡量,但应当指出的是,立法者对受贿犯罪社会危害程度的认识有失当之处,如死刑的设置问题;立法者对于受贿犯罪具有的与经济利益密切相关这一特征也关注不足,如没有规定罚金刑;立法者对于受贿犯罪主体身份的特殊性也未引起足够重视,如对于资格刑的设置不科学。另外,从立法技术的角度来看,受贿罪法定刑的设置的合理性还存在问题。
关键词 受贿罪 法定刑 评价
关键词 受贿罪 法定刑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