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以庭审为核心,就是实现庭外任何非诉讼行为和程序不能对刑事案件发生实质影响。这样就从程序法意义上将不当干预彻底排除出法庭审理的范围,确保刑事审判权准确无误地行使。
不久前,中央连续发布两份有关排除司法不当干预的文件——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份文件直指干预司法的关键对象和重要环节,从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两个层级着手,为司法权的有序运行构建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
不久前,中央连续发布两份有关排除司法不当干预的文件——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份文件直指干预司法的关键对象和重要环节,从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两个层级着手,为司法权的有序运行构建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