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若干问题研究(上篇)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了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理论上对于侵占罪两款规定的不同意见异彩纷呈,司法实践中对于有些问题的处理也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本文作者对其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
代为保管包括事实关系和法律关系的保管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了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理论上对于侵占罪两款规定的不同意见异彩纷呈,司法实践中对于有些问题的处理也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本文作者对其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
代为保管包括事实关系和法律关系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