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特赦制度的宪政价值与司法功能 admin | 2017-12-19 Views 10 特赦,是指国家元首或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已受罪行宣告的特定犯罪人,免除其全部或者部分刑罚的制度。依据我国现行《宪法》第67条和第80条之规定,特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在刑法第65条和66条“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