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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往返 · 在证据和良知之间反复度量规范、事实、证据、良知、人权、正义

起火原因只有被告人供述能否定罪

  [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1月18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朱某携带鸡公、蜡竹、爆竹等东西来到本村“案山庙”敬神,因疏忽大意,将炮竹点燃后,仍进到庙内烧香拜神,由于气候干燥及风力大原因,结果引发森林火灾。经林业技术人员实地调查,造成山林过火面积1258亩,烧毁幼树39010株,立木蓄积530.40立方米,合计损失126120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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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少量集资款用于购买奢侈品能否认定为集资诈骗?

  【案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福林、叶挺英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叶挺勇、张海燕、金笑琼、张静、陈阿娜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3月,被告人张福林、叶挺英夫妇成立温州民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等。2008年上半年至2011年8月,张福林、叶挺英以投资温州民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幌子,以月息2%-3%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先后向顾少华、李月红、邱雪妹等100余名被害人非法吸收存款达40990.9万元,并将非法吸收的资金用于高利转借给他人,投资房产、企业,支付借款利息及用于个人、家庭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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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改判案例看特异体质致死中故意与过世的区分

  当事人信息原公诉机关大同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甄某,男,1995年9月8日出生,汉族,山西省广灵县人,高中文化,建设银行押运员,住大同市城区梅园小区。2013年12月18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大同市看守所。辩护人吴汉宁,山西星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审理经过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大同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甄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14年10月15日作出(2014)城刑初字第138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甄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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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血样送检程序违法醉驾案件宣告无罪判例三则

  来源:江淮刑辩、刑事参阅公号导读: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是醉驾案件的关键证据,且一般难以重新鉴定,一旦该证据被一旦因违法而排除,案件可能面临宣告无罪的结果。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对于血液提取、存储、送检进行了规范,但实践中,危险驾驶罪案件(醉驾情形)血液的提取、储存、送检等程序尚有很多不规范之处。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重实体、轻程序”观念根深蒂固,仅因取证程序违法而直接予以排除的案例尚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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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起来看流星雨》有关的合同诈骗案(最终无罪)

  当事人信息原公诉机关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彭晋,女,1980年3月26日出生于湖南省怀化市,汉族,大学文化,原系灵动时代传媒文化(北京)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合同诈骗犯罪于2011年7月3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6日被逮捕。2014年7月30经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辩护人薛宏志,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林士傑,又名林子杰,男,1979年9月25日出生于湖南省慈利县,土家族,大学文化,灵动时代传媒文化(北京)有限公司股东。因涉嫌合同诈骗犯罪于2011年8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6日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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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告人供述与勘查笔录不吻合等被控故意杀人宣告无罪

  当事人信息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随根,化名申建立。1997年8月因犯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被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0年10月29日刑满释放。2003年8月20日因犯盗窃罪,被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4年1月10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06年12月19日被羁押并刑事拘留,2007年1月25日被逮捕。现被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指定辩护人夏新民,广东君之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审理经过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穗检公一诉[2007]43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随根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于2008年2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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