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甲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某偿还借款12万元,并向法院提供了盖有乙某印章、指纹的借据及附件,法院经审理判决乙某向甲某偿还“借款”12万元。后经乙某申诉法院查明,上述借据及附件均系甲某伪造,乙某根本没有向甲某借款。本案中,对于甲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甲某的行为属于诉讼诈骗行为,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采取诉讼的手段隐瞒事实真相,非法获取他人财产,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且数额巨大,依据刑法对这种行为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一种观点认为,甲某的行为属于诉讼诈骗行为,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采取诉讼的手段隐瞒事实真相,非法获取他人财产,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且数额巨大,依据刑法对这种行为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