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10日晚,刘某驾驶于某的农用车一起到饭店与刘某某、于某某等喝酒。中途,于某因家中有事提前离席,并将饭钱交给刘某,让其买单付费。当晚23时左右,刘某、刘某某、于某某醉酒后无证驾乘于某留下的农用车,在沿乡间小路行驶时,与对行的苑某所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相撞,致两车损坏,并致苑某及乘车人张某二人伤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3万余元。此次事故经有关部门确认不属道路交通事故。苑某、张某以刘某、刘某某、于某某、于某四人为共同被告诉诸法院,请求判赔。
放火骗取保险金该当何罪
钟某租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场地开了一家酒店,并为酒店财产投了意外事故保险。后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无力支付租金,被迫关门。为还债,钟某决定放火烧毁酒楼,以骗取高额保险金。一日深夜,钟某将汽油倒在地上后点燃,将酒楼烧毁。钟某放火后在向保险公司索赔中,语言露出破绽,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报案引起案发,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本案在处理过程中,对被告人钟某的行为构成犯罪无异议,但对于钟某构成一罪或数罪,应如何定性,出现意见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钟某在公共场所实施放火,足以使公共安全处于危险状态,且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比较的风险
比较是科学研究中一种常用的方法,法学研究亦然。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的时代背景下,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追赶型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比较更具有不一般的意义。通过比较,不仅能开阔眼界,启迪思维,进入更广的视域,而且能发掘资源,吸收国外先进经验,为我所用。正因此,在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采用比较的方法,对西方法律制度加以继受或移植,成为一条公认的重要路径。
诈骗罪的几个实务问题
诈骗犯罪是一种多发性犯罪。与其他多发性犯罪如抢劫、盗窃、杀人犯罪相比,诈骗罪在理论上争论较多,在司法实践中较难把握。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并联系刑法学界的相关论争,试图通过本文,对诈骗罪的几个重大理论问题作一概要介绍,供大家思考。
一、单位犯罪
一、单位犯罪
小议贩毒案件的证据审查
新刑法出台后,规定无论贩毒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毒品数量以查证属实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等,这些为从重从快惩处犯罪分子提供了依据,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贩毒犯罪的蔓延。但在审查贩毒案件的实践操作中,关于禁毒的司法程序对贩毒犯罪证据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也没有系统地弥补立法这方面缺陷的司法解释,以致出现毒品证据审查混乱,事实认定主观臆断,审判不一的情况。下面笔者对此问题发表些肤浅见解,供大家砌磋,以求共勉。?
一、影响取证的因素。
一、影响取证的因素。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确定与程序的完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它规定审判机关在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审理、解决因犯罪行为造成的民事赔偿争议。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对简化诉讼程序,切实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财产不受侵犯,将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减少至最低限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现行法律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过于笼统,条文也失于简单,同时人民法院在具体作法上也不够规范、统一,由此产生了一些争议和程序操作上的困难,因此有必要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的问题进一步探讨并予以完善。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确定问题。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确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