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司法局
文 号:京公法字[2000]547号
发布日期:2000-7-7
执行日期:2000-7-7
生效日期:1900-1-1
发文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司法局
文 号:京公法字[2000]547号
发布日期:2000-7-7
执行日期:2000-7-7
生效日期:1900-1-1
发文单位:公安部、 司法部
文 号:[88]公刑字75号
发布日期:1988-8-25
执行日期:1988-8-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司法厅、局:
发文单位:最高法院经济审判庭
发布日期:1988-10-14
执行日期:1988-10-14
发文单位:湖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1982-4-3
执行日期:1982-4-3
生效日期:198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