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法治环境的进步,保护妇女权益、维护和谐家庭日益受到社会关注,但由家庭暴力引发的女性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为更好的维护受虐妇女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一中院对近三年来审结的近20件受虐妇女犯罪一审案件进行了调研。
调研发现,受虐妇女犯罪一审案件呈现如下特点:
1、犯罪主体既是被告人又是受害者,呈现“两多一低”的特点。受虐妇女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受丈夫的长期暴力侵害,往往不得已通过非法律手段实行自我救助,一旦构成犯罪便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两多一低”是指犯罪主体外来人口多、农民多、平均学历低。这类女性不敢也无力对丈夫的虐待行为进行反抗,更想不到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2011年度我庭所审结的4件该类案件中,有两名被告是进京务工人员;有3名被告是农民;有两名被告人是初中文化,1名是小学文化,1名文盲。
2、犯罪主体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大多具有自首情节。受虐妇女犯罪案件中都存在着女性受虐的事实,案件的被害者一般都具有恶劣的品行,经常向女性施加暴力虐待。受虐妇女之所以选择了犯罪,是因为她们不能摆脱、阻止丈夫的暴力摧残,也没有足够的社会力量帮助她们摆脱暴力,所以在极度恐惧与绝望中精神崩溃,产生的诸如杀夫之类的过激行为,因此受虐妇女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都相对较小。此外,受虐妇女犯罪后选择投案自首的也占绝大部分。如程某某故意杀人一案,被告人程某某与丈夫于2004年结婚后感情一直不好,丈夫经常因琐事对程某某进行殴打,程某某遂因此而心存不满。2010年6月20日22时许,程某某在北京市海淀区某租住房内,持尖刀猛刺丈夫颈部一刀,致丈夫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程某某作案后,于当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3、常有村民写联名信要求轻判被告人现象。此类案件被害人存在较大过错,因此被告人的行为会得到大多数人的同情。特别是尚处在“熟人社会”的农村地区,受虐妇女犯罪后广大村民往往会给法院写联名信,请求对被告人轻判。如刘某某杀夫一案中,刘某某的丈夫因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长期对被告人刘某某有打骂虐待行为。2010年12月20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因无法忍受丈夫长期打骂虐待,在家中伙同儿子对丈夫进行殴打,儿子先持木棍猛击丈夫头部数下,后刘某某与儿子将丈夫按倒,刘某某用双手猛掐丈夫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案发后被告人所在地百余名村民签名写信并由村委会盖章,表示刘某某及其儿子一贯表现良好,死者生前除虐待家人外还经常骚扰村民,请求法庭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
4、犯罪主体因具有多重从轻、减刑处罚情节,往往获得轻判。调研发现,受虐妇女犯罪大多是故意杀人行为,其次是故意伤害行为;从量刑来看,近三年我庭所审理的近20件受虐妇女犯罪案件中,有一半以上的案件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仅1件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
调研发现,受虐妇女犯罪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又有客观方面的原因:
1、受虐妇女犯罪的主观原因。前已述及,受虐妇女学历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
调研发现,受虐妇女犯罪一审案件呈现如下特点:
1、犯罪主体既是被告人又是受害者,呈现“两多一低”的特点。受虐妇女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受丈夫的长期暴力侵害,往往不得已通过非法律手段实行自我救助,一旦构成犯罪便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两多一低”是指犯罪主体外来人口多、农民多、平均学历低。这类女性不敢也无力对丈夫的虐待行为进行反抗,更想不到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2011年度我庭所审结的4件该类案件中,有两名被告是进京务工人员;有3名被告是农民;有两名被告人是初中文化,1名是小学文化,1名文盲。
2、犯罪主体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大多具有自首情节。受虐妇女犯罪案件中都存在着女性受虐的事实,案件的被害者一般都具有恶劣的品行,经常向女性施加暴力虐待。受虐妇女之所以选择了犯罪,是因为她们不能摆脱、阻止丈夫的暴力摧残,也没有足够的社会力量帮助她们摆脱暴力,所以在极度恐惧与绝望中精神崩溃,产生的诸如杀夫之类的过激行为,因此受虐妇女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都相对较小。此外,受虐妇女犯罪后选择投案自首的也占绝大部分。如程某某故意杀人一案,被告人程某某与丈夫于2004年结婚后感情一直不好,丈夫经常因琐事对程某某进行殴打,程某某遂因此而心存不满。2010年6月20日22时许,程某某在北京市海淀区某租住房内,持尖刀猛刺丈夫颈部一刀,致丈夫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程某某作案后,于当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3、常有村民写联名信要求轻判被告人现象。此类案件被害人存在较大过错,因此被告人的行为会得到大多数人的同情。特别是尚处在“熟人社会”的农村地区,受虐妇女犯罪后广大村民往往会给法院写联名信,请求对被告人轻判。如刘某某杀夫一案中,刘某某的丈夫因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长期对被告人刘某某有打骂虐待行为。2010年12月20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因无法忍受丈夫长期打骂虐待,在家中伙同儿子对丈夫进行殴打,儿子先持木棍猛击丈夫头部数下,后刘某某与儿子将丈夫按倒,刘某某用双手猛掐丈夫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案发后被告人所在地百余名村民签名写信并由村委会盖章,表示刘某某及其儿子一贯表现良好,死者生前除虐待家人外还经常骚扰村民,请求法庭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
4、犯罪主体因具有多重从轻、减刑处罚情节,往往获得轻判。调研发现,受虐妇女犯罪大多是故意杀人行为,其次是故意伤害行为;从量刑来看,近三年我庭所审理的近20件受虐妇女犯罪案件中,有一半以上的案件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仅1件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
调研发现,受虐妇女犯罪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又有客观方面的原因:
1、受虐妇女犯罪的主观原因。前已述及,受虐妇女学历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