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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辩研究Criminal debate

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往返 · 在证据和良知之间反复度量规范、事实、证据、良知、人权、正义

论刑事诉讼中的证人拒绝作证特权

目前,多数学者认为,为使人民法院最大可能地获取证据、查明案件,应当尽量广泛地允许公民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这就使得证人拒绝作证特权制度缺乏应有的地位。我们认为,这种状况应当改变。证人拒绝作证制度对于保护公民的人权和捍卫传统伦理道德具有积极的意义,应当得到法律的认可。下文拟详细阐述。
一、证人拒绝作证特权制度概述
(一)证人拒绝作证特权的概念及其特征
所谓证人拒绝作证特权,是指特定范围的证人基于其特定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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